(圖.由avant拍攝, 轉貼自台權會網站)
我常在部落格寫一些我在德國所親眼目睹的人權事件與行動, 記下德國與其他國家的轉型正義, 翻譯德國媒體各類人權相關的報導等等. 我一直很訝異德國媒體, 教育,與我身邊的德國同事與朋友, 對人權意識的重視與推崇.
台灣學校教育裡, 從沒有人權教育這一環, 我不是指要學生死背"人權"的定義或人權歷史與宣言. 而是, 台灣至今的教育體制, 並沒有辦法培養學生人權意識的兩大重要基礎: 理性與尊重. 所有人都知道這兩個耳熟能詳的詞, 但很少有人說得出如何在課程上落實. 於是, 全推給了"品格教育"這個更模糊的領域.
我長期從事語言與教育學領域的工作, 我對社會的觀察, 常從這個角度出發, 台灣社會有著西方的民主自由框架, 但我們的教育, 讓多數人民內心揪著一團華人從古至今都難突破的單向思考習性. 這兩道力量強碰, 於是, 理性的公民社會無法落實, 於是, 多元的價值無法和解.
台灣的"人權"議題, 只要一上媒體, 總是與藍綠政治之爭纏在一起, "人權"在台灣, 好像只是替自己政治立場發聲的一個藉口. 所以, 在新聞裡屢見不鮮的, 是有很多人這廂喊著自己人權受迫害, 那廂馬上變成踐踏人權的一份子. 也就是這樣, 總讓另一方的人馬有藉口可以繼續模糊該被獨立重視的"人權"議題, 而繼續正當化他們的一切作為.
我不管這幾天, 馬陳簽了什麼會讓台灣人民賺大錢的好協定, 或者一些政客再度講些什麼令人厭惡的民粹話語, 這幾天見到台北因為陳雲林到訪, 警察對人民的不當執法, 與網友們的影像文字紀錄, 覺得這一切場景似乎像是我常在德國報導裡讀到的, 有關中國政府對異議行動的壓制. 這不應該發生在我以為是自由的台灣.
我在德國工作生活, 算是過著"安祥和樂的舒適生活", 但見到那些年輕人,只稟著對人類價值的信仰,流汗出力,我若一點都不為所動, 我內心的罪惡感必把我吞噬.
我唯一能作的, 是把這一切真實狀況, 用德文紀錄下來, 告知那些願意關心台灣狀況的德國人, 因為德國媒體並沒有報導, 台灣其實不是只想著兩岸共同賺錢的好機會, 台灣人的抗議, 也不是因為反對黨基於政治理由的煽動. 而是我們在意社會的人權價值被踐踏.
以下文章, 編譯自我今天所發表的德文評論, 刊登在由一群關心中國與台灣資訊的德國記者所架的新聞網站:
台灣是否將成為警察國家?
十一月三日陳雲林抵台, 這是歷史的一刻, 六十年多來第一次, 有如此高階的中國官員參訪台灣. 有些人對陳雲林表達熱烈歡迎之意, 當然, 也有很多人對台灣的主權感到憂心:
今年八月, 新上任的總統馬英九在墨西哥雜誌的訪問裡表示, 台灣與中國為區域關係,這樣的宣稱, 大幅的貶低了前兩任總統對於兩岸國與國關係的堅持. 這已讓很多台灣人不安.
於是, 隨著陳雲林的到訪, 關於台灣主權保護的抗議聲浪不斷. 政府也出動約莫七千位警力保護由北京來的貴賓, 避免訪客的行程受打擾. 然而, 這幾天警察的執法, 不只在"防止打擾訪客行程", 已經侵害了人權與個人自由.
有些人, 只因為手拿西藏或中華民國國旗, 就被警方非法拘留盤查, 所謂非法, 是因為在台灣, 要拿任何一種國旗都是合法的行為. 除此之外, 有些人也因為穿著表達台灣主權理念的衣服而遭警方為難, 更誇張的是, 有店家播放有關主權理念的台灣歌曲, 因引起民眾歡呼, 就被警察強迫禁止播放音樂與關上店門. 有位紀錄片工作者, 也因為在陳雲林身處的飯店附近用隨身的錄影機錄下畫面, 隨即被警察帶到警察局盤查.
這些警察的執法過程已經違反了台灣的法律, 也與保障人民權利的憲法牴觸. 令人覺得諷刺的, 是台灣在2008年, 才在無疆界記者組織的自由度排名裡, 獲全亞洲第二, 僅次於日本. 到底是爲什麼, 這幾天, 台灣這自由與民主的國家, 能如此非法地使用警力?
到目前為止, 政府仍不承認錯誤. 台灣自二十年來與獨裁政權統治的中國最大的不同, 就是人人都享有的表達個人理念的權利. 此權利被非法剝奪, 政府與警察仍欠人民一個道歉. 陳雲林訪台的幾天, 無疑是台灣近二十年來人權路上黑暗的幾天.
這是我目前能作的.
你呢? 你又能爲台灣人權的保障作些什麼?
2008年11月6日 星期四
人權, 我們能作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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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意見:
這兩個星期,上街頭表達異議的台灣人,已經深刻的體認到,過去享有的自由與人權有多麼的可貴,即使那些沒有上街頭的百姓,也感受到一股民主漸漸變調這種異樣的氛圍。
是單純警察過度執法上的違法,還是執政者運用公權力來教訓異議者?
無論警棍盾牌背後理由有多麼正當,台灣人的人權被壓迫已是事實,一個不能讓人民發聲的政府,已經背離了民主自由的路線。
可怕的是...緊隨著衝突過後而來的媒體報導,卻試圖將那些抗議的台灣人民,扭曲或誤導成暴民,試圖塑造執政者的合法性。
謊言、鎮壓、蠻橫的執政者,已經將台灣的民主倒退十數年,美麗寶島的自由之歌已開始變調。
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 你所列舉的事實的確是警察非法地侵犯人權, 這點我無異議.
但針對你的主題 人權, 我們能做什麼 我有不同的想法.
年輕時, 我對我從小在美國長大的朋友說 秩序是建立於暴力之上, 他笑我說我的想法很奇怪; 我想美國關於人權教育是成功的, 所以他們的秩序是建立於尊重與理性之上, 而我們呢, 遵守秩序只是害怕被施以暴力懲罰...
警察無疑是一種國家暴力. 但廢除了警察機制, 我們的人權靠誰來保護? 你可以指責警察侵犯人權, 我無異議, 但是當暴民攻擊警察時, 你願不願意跳出來擋在警察身前, 捍衛警察的人權? 你能做到這點, 則你有權要求警察道歉.
所以關於 人權, 我們能做什麼, 可否留待你能不靠警察保護你的人權時, 才來討論這個題目; 或者想像一下, 除去了警察與軍隊, 個人的人權由誰來保護? 直到今天我還是堅持我的看法, 秩序是建立在暴力之上, 因為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國家是沒有警察或軍隊的.
@empty. 謝謝你的回應. 但我並非主張"去除警察軍隊或廢除警察機制", 而是抗議此次警察執法侵犯人權, 讓台灣在那幾天成為Police State.
您回應裡寫的"有暴民襲警", 並不能成為警察執法過當的藉口. 警察侵犯人權的行為, 不管怎樣, 都不應該出現在民主自由的國家裡.
美國所謂的尊重與理性
很多時候不是自己跑出來的
而是爭出來的
六零年代美國同志與黑人人權運動
是在暴力欺凌下
流血去爭出來的
比如費雷斯的藍調石牆T裡面就提到
警察為了恐嚇女同志讓她從社會上消失
只要看到男性化穿著的女同志
就帶到警局輪姦(由警察)
試圖透過威嚇手段讓女同志"尊重"美國的價值
這也不過是60年代後期
70年代的事情
離現在並不久
如果女同志為了尊重當時美國的價值
乖乖聽警察的話放棄同志人權
那美國會是現在的樣子嗎
黑人還會有投票權嗎?
所以重點在於
當國家機器踩過了線
用非法的手段去達到"安撫驅離"的效果
不管結果如何
國家機器絕對是必須被嚴重譴責的一方
因為國家機器擁有比群眾更強大的力量
更須謹慎使用
如果有暴民攻擊公權力
就依法送辦(當然這個法不能違背基本人權)
而不是一開始就限制他們
不准上街頭
所以發生暴力事件
首要譴責的
當然是執法過當的公權力一方
這還需要問嗎?
另外
巧儀
現在台灣戰火已四處延燒
北中南都有學生出來靜坐抗議集遊法
你早點回來啦
我們一起去衝總統府!!!
@fu
"衝總統府"!! @_@
別吧..
冷靜, 要冷靜,
和平, 和平呀..
'和平'的往總統府"散步"...
一向都是以和平為幌子, 欺騙人民,甚至敵人.當對方相信之後,再出奇不意的一舉將其殲滅..記住KMT是如何被趕來台灣的,是因為三次國共和談而掉以輕心.現在KMT也學會這一招了.沒錯! 就要說謊.誠實反而上自己陷於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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